“常回家看看”:从歌词到现实还有多远?
www.fjnet.cn 2013-07-04 10:10 谢添实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7月1日起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网友热议有关条款—— “常回家看看”:从歌词到现实还有多远 “常回家看看”不再是首歌。7月1日起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新法要求子女“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此人性化条款引发网友广泛热议,有网友拍双手称赞,也有人担忧无法执行到位。 网友:有赞有弹 理性看待 网友通过多种途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网友认为,新法施行显示了中华优良传统的回归,是正能量的胜利。网友“部老头”说,立法是一件好事,老人们感同身受。 网友“杨云中”认为立法规定孩子多久看望父母,是不切实际的。“‘常’是多久?一个月、三个月?很多年轻人为了养家糊口改善生活质量,不得不背井离乡去谋生,‘常回家看看’容易吗?”他更希望政府能为空巢老人投入更多资源,解除打工者的后顾之忧。 网友“赖金发”在微博上表示了自己的担忧:现在很多私企连法定假期都无法保证,“常回家看看”,老板准吗? 市民:为生活打拼 工作请假难 记者查阅了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第二章第十八条这样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似乎被媒体过分解读为不常看望老人属违法。”在福州某私营企业工作的李先生是外省人,他坦言自己时常“心有余而力不足”,想回家看看父母,又苦于做不完的工作。他认为“请假麻烦,批假困难”也是阻碍大家回家看望父母的原因之一。 市民陈小姐认为该规定实施起来有点难:“多长时间叫不经常?要是出国、当兵等情况导致无法回家,那怎么办?” 卢大妈的孩子都在外地工作,平时难得见上一面。“平时就隔三差五地和孩子打打电话,每月10日打生活费给我。”她表示,政府出台法律规定固然是好,但又有哪个父母忍得下心来告自己的孩子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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