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引热议 市民呼吁落实探亲假
www.fjnet.cn 2013-07-03 16:24 来源:齐鲁晚报 我来说两句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后,不少市民热议,希望单位能落实探亲假,让子女能有时间多回家看看。 现状>> 探亲假多无法落实 市民王先生说,他老家是四川的,在聊城十多年了,每年只有春节能回家一次,只能在家呆两三天。“按说公司是应该有探亲假的,但是从来没享受过。”王先生说,现在自己的父母都已经70多岁,在外工作很思念父母,自己也很想回家探望父母。“公司规定事假顶多给3天假期,如果多请就得扣钱。”王先生说。 “工作十年了,还没听说过有探亲假一说。”在银行工作的市民李女士说,她所享受的假期除了法定的“十一”、“五一”“端午节”、“春节”以外,享受最长的假期就是产假了,从来没听说过探亲假,李女士说,自己不和父母住在一起,一两个月才去看一次父母,有时也只在家里吃一顿饭就走。 鲁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很多市民都没有意识到,探亲假是自己的权利,如果被剥夺,可以利用法律来维权。国家法律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7-03]常回家看看入法操作性引质疑 父母叹不忍告孩子
- [ 07-03]探亲假存在32年被指滞后 未来被废止可能性极大
- [ 07-03]探亲假跟不上“常回家看看” 基本形同虚设
- [ 01-21]"每年20天"的探亲假多数人不知 知道也不敢申请
- [ 12-29]“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专家称不能强制执行
- [ 07-09]“常回家看看”拟入法引发公众重新关注探亲假
- [ 03-03]传说有45天探亲假 专家说那是20多年前的"老皇历"
- [ 02-21]探亲假最长休45天引热议 专家:旧规不适应新情况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