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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邢台等地多发"孩子被抢"事件 警方称系谣言

www.fjnet.cn 2013-06-19 11: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沙河婴幼儿被拐骗未遂未再发其他拐骗儿童案

连日来,邢台沙河当地也盛传出现一抢孩子团伙,且频频作案。6月18日,记者试图与发帖网友取得联系,但经过努力最终无果。但在沙河民间和网络中,记者注意到类似网帖已影响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不知道有没有,都是听说,在听不到官方声音之前,多数居民宁可信其有。”

随后,记者从沙河市公安局获悉,针对近期网传案例,当地警方高度重视,逐一核实网络提到的每一个案例,最终经核实大多不构成案件。为此,当地警方在公安局网站上贴出一份关于近期该市发生一起拐骗婴幼儿(未遂)案的情况说明。其中提到,2013年6月10日18时许,沙河市中汪村一群众家中发生一起拐骗婴幼儿案,嫌疑人拐骗婴幼儿未遂,现母子平安。案件发生后,该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刑侦部门正在全力侦破;派出所对辖区内治安复杂场所展开了拉网式排查;巡特警大队屯兵街头,进一步加强了街面巡控工作。同时,沙河市警方联合各村治保会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并在各村进行了预警宣传。

警方全力侦破盼群众线索散播谣言或将追究责任

没有传闻中所说的儿童被盗抢的确值得庆幸,但是,安全防范的意识却一刻也不能放松。公安机关在加强治安防控、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警方提醒大家,切勿听信、散布未经证实的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在此,沙河警方向社会各界郑重声明:1.目前网传的一些信息,公安机关经认真调查,纯属子虚乌有。除上述案件外,沙河市辖区范围内没有再发生一起拐骗儿童案,更没有发生一起所谓的“人体器官被挖”的案件。2.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谣言止于智者,不要以讹传讹,影响社会稳定。3.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全力侦破中汪村拐骗婴幼儿(未遂)案,“让我们警民携手,共同维护我市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同时,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国治安处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及处罚规定,有所述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河北新闻网)

  •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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