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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网络谣言案例频发 造谣可受刑事处罚

www.fjnet.cn 2013-05-23 06:58  何欣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前天夜里,北京警方通报,13名犯罪嫌疑人因利用互联网散布、传播京温商城安徽女青年“离奇”死亡谣言引发严重后果,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而被批准逮捕。此事一出,也让人再次对网络谣言引起重视。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网上造谣者轻则被封号、治安拘留,重则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平安北京”频辟谣

记者查询后发现,不少未经核实的信息在网络上出现后,因其“爆炸性”都会在短时间内被大量转发,仅“平安北京”就曾多次对网上不实信息进行辟谣。

2012年12月初,有网友发帖称一女士在北京家乐福结账时,跟在身边的孩子突然失踪,幸亏及时报警,超市立刻封闭所有出入口寻找孩子,后来孩子在二楼卫生间找到,头发被剃光,衣服已经被换掉。12月11日,“平安北京”发布信息称,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110报警服务台未接报此类警情,该信息为虚假消息。

2012年7月,曾有女网友发布微博称,在地铁大望路站B口出来后,被一男青年堵截,对方装作和事主很熟的样子,一直追着她。当发现事主拍照后,男子马上“翻脸”,指示六七个同伙一起堵截事主,还欲抢夺其手机。事主在微博中还贴出了这名男青年的照片。7月10日,“平安北京”对此进行辟谣,表示“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地公安机关未接到此类报案或电话求助,巡逻民警及地铁工作人员也未发现类似情况或事主求助”。

2012年5月30日,有网友在微博上说,在双井桥东南角,看见几名群众联手制服了一名连砍三人的嫌疑犯,还配发了一张图片,这条微博瞬间被转发了4000多次。但据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资料信息显示,当日双井附近没有涉及伤人的报案。后辖区派出所证实,该微博配发的图片也并非一起伤人案件,而是此前的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事发后不久,最早发布微博的网友向公众道歉,称自己只是道听途说。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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