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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民企参与白蚁防治 南昌政府部门炮制违法文件

www.fjnet.cn 2013-06-14 07:19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网事:为阻民企参与白蚁防治,不惜炮制违法文件

新华网南昌6月13日电(“中国网事”记者李美娟程迪)“8年,抗战都胜利了,我们还是被相关部门逼得要关门。”南昌一家民营白蚁防治企业负责人毛冬龙无奈地说,为了阻挡民营企业进入白蚁预防市场,政府部门一次又一次设置行政障碍,甚至不惜制造一个又一个违法违规文件。近期,民营白蚁防治企业的遭遇再次引起媒体和网民的关注。

首遭“封杀”:出台“病规”排斥民企

2005年4月,毛冬龙注册成立一家家装消杀白蚁公司。一年下来,公司在白蚁消杀方面做了几笔生意,他又将目光投到了更大的白蚁预防市场。2006年7月,毛冬龙到工商局申请,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白蚁灭治、预防”,公司更名为江西正龙有害生物治理有限公司。在新建房屋建筑的白蚁预防领域,从1985年就接触白蚁防治技术的毛冬龙,很快就做得风生水起。

就在这时,毛冬龙等人的民营白蚁企业遭到首次“封杀”,而压力来自于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病规”。

“一次,我给一家楼盘做完白蚁预防后,开发商拿着我公司的白蚁预防合同去房管局备案并办理相关证件时遭拒。理由是民营企业不是正规的白蚁防治机构,新建房屋建筑只能在房管局的下属单位白蚁防治所进行白蚁预防。”毛冬龙说。

毛冬龙找到江西省建设厅和南昌市房管局讨说法,对方出示了《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开展白蚁防治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和依据上述两文件制定的《关于加强我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后两份文件“划定”了专门的白蚁防治单位范围——无一是民企。

毛冬龙说,他向市里申请白蚁防治资质单位认定,接到的是市房管局的《否定诉求告知书》。无奈之下,公司于2006年11月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由市政府上报省法制办。

经过审查,江西省法制办认为文件存在问题。记者看到,江西省法制办2007年2月8日向省建设厅的去函中明确写道:两份文件均未报省政府备案,并且其中部分内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函中指出,两份文件部分内容限制了其他符合白蚁防治单位设立条件的主体进入该领域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权利,违反了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也与行政许可法的有关精神不符。

在江西省建设厅暂停了两个文件之后;2007年5月15日,市房管局也废止了《关于加强我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

对此,南昌市房管局法规处处长万剑波说:“这里确实有一定的问题,主要是省建设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没有概念,忘记提交备案导致,这让民企钻到了一点空子,让他们觉得自己有理了。”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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