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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过世留存款不知密码无法取 法院快审帮解决

www.fjnet.cn 2013-06-13 16:53  宋向乐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法院快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面对起诉,银行方面也表现的很无奈。据银行工作人员称,根据储蓄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存款人去世的情况下,配偶或子女想取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这笔遗产的归属。因为银行无权调查储户的家庭情况,无法了解继承人究竟有几个。如果不履行这一手续,财产一旦落入非合法继承人的手里,就很难监管了。银行表示,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储户的利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储蓄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王女士和儿子小陆系陆某的法定继承人,且陆某无其他法定继承人,故其二人在陆某死亡后作为陆某的法定继承人,有权享有陆某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合法储蓄合同关系的权利。

2013年6月13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决:银行向王女士、小陆支付存款3251.08元及利息。

据了解,拿到判决书后,银行已经将3251.08元存款及利息支付给了王女士及儿子小陆。王女士表示,正因为有了法院的判决,才为他们避免了支付高额的公证费,快速拿到了存款。 (大河网 记者 宋向乐 通讯员 陈若禺)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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