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审计署“抽查”36个地方政府债务变化情况2年增长12.94%。 新华社记者 冯琦 编制
摸清地方债务变化情况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谈36个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新华网北京6月10日电 审计署10日发布了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负责人就此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这次审计是为了摸清2011年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增长变化,揭示债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隐患,但不能简单地以36个地区来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情况。
问:前几年,审计署曾经对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过“普查”,并于2011年公布了审计结果。事隔两年,为什么又要对部分地区进行一次“抽查”?
答:2011年,审计署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确定的原则,对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和救助责任的债务进行了审计,摸清了截至2010年底的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3类债务情况。那次的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约10.7万亿元。
两年过去了,地方政府这3类债务情况如何?与2010年同口径相比,债务规模、结构和风险状况有什么变化?债务管理中出现了哪些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隐患?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进一步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审计署决定对部分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一次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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