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京杂志社收到“邮包诈弹” 寄件人被刑拘
www.fjnet.cn 2013-06-05 20:3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我来说两句
虽然警方迅速将嫌疑人缉拿归案,但虚假恐怖信息所造成的损失已无法挽回,还给公共安全和社会心理蒙上一层阴影。今天,各大媒体和网站纷纷关注:“诈弹”频袭,亟需法律亮剑! 《中国广播网》提示:在我国,类似的行为一般认定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由于目前法律上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判断标准并不明确,加上一般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等,实践中往往从轻处罚。刑罚和造成的损失并不成正比。 《人民网》聚焦:不久前,国内多家航空公司也接连遭遇虚假恐怖信息的困扰,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对类似行为的惩处,可以用“三低”来形容:刑期规定低、罚金数额低、量刑结果低。 《新华网》指出:航班“诈弹”、邮包“诈弹”事件频发,除了作案者法律观念淡薄以外,跟法律滞后和犯罪成本低也大有关系。对作恶者的过分“仁慈”就是对作恶的放纵,扎密、扎紧法规“篱笆”,在司法实践上从严处罚,让“诈弹”制造者付不起代价,才能减少乃至杜绝类似案件发生。 《光明网》建言:在国家层面,应当尽快通过新的司法解释或专门立法,明确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等的量刑情节。同时,还要严格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责任,让其承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从而让违法犯罪分子三思而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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