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河南规定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替考一律开除学籍

www.fjnet.cn 2013-05-31 15:27  许会增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5月30日,河南省政府召开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做进一步动员和部署。省招生委员会主任、副省长徐济超强调,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要扎实工作,细化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实现“平安高考”的目标。

徐济超指出,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要制订严密周全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要狠抓各项安全保密和防止违纪舞弊措施及硬件设施的落实,坚决杜绝发生失泄密事件。要严格按照考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考试,加大考前检查和考试巡查力度,严防任何组织形式的群体性违纪舞弊。要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发挥标准化考点系统功能,建立健全人防技防有机结合的防控机制。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做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各中学要对所有学生进行考试纪律专项教育,要引导考生诚信应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每名考生都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通过作弊替考进入高校的,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都要严肃处理,取消学籍或收回、注销学历证书。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替考者一旦查实一律开除学籍。

徐济超强调,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大执法力度,打击涉考犯罪活动,净化考试环境。对助考公司、非法中介借高考之名进行诈骗,或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混淆视听、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要严厉打击。 (大河网 记者 许会增)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