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嫌女友网购开销太多 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还钱

www.fjnet.cn 2013-05-31 14:59  李澜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男方

认识你十个月,网购花了我五万

消费都经过你的同意,应视为馈赠

女方

网友调查>

男女方支持率各半

昨日,重庆晨报记者通过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进行调查,收集了部分网友的意见。支持男方和支持女方的各占一半:

网友流星雨:男的不对,既然耍朋友,你当时都愿意给她买,后来还找她要,不地道。

网友小美:都耍了恁个久才分手,你要早觉得她花钱多,那就早点分嘛。

网友程王子:这女的也太过分了,把男的当成摇钱树,活该!

网友大洋哥:这种女的很多,和郭美美差不多,懂得利用青春和美貌,拼命榨取男人的钱财。这种女人,你要不是财大气粗者,最好远离。

网友小玲子:10个月网购5万多元并不多,我身边有的购物狂,一年就要购十几万元。

“这款衣服,是最新的春装哦,买!”“这款衣服好像范冰冰穿的那款,买!”“我同学买了一个红色手袋,很好看,网上也有,买!”

女友是个“网购达人”,每次打开电脑,首先上的就是淘宝,一坐就是几个小时。28岁的邓大伟为此忍受了10个月,最终决定与女友分手。

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邓大伟已将女友起诉到大渡口法院,要求她返还5万多元的购物款。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