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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信息掮客隐匿网络难查处

2013-05-31 07:10  黄庆畅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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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

信息掮客隐匿网络难查处

本报记者 黄庆畅

记者近日了解到:针对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公安部组织协调全国公安机关进行了3轮集中打击。截至目前,共抓获此类犯罪嫌疑人4115名,破案4382起,破获绑架等犯罪案件上万起。

如何防止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生?5月29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公安部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指挥部指挥长刘安成接受了记者采访。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引发多种“下游”犯罪

记者:不法分子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可能引发哪些具体的危害?

刘安成: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也骚扰百姓生活。我们发现,它还是多种“下游”犯罪的源头,包括:

——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实施敲诈勒索、恐吓威胁。有的不法分子给事主打电话自称是“黑社会”成员,说是受事主仇家雇佣来报复的,威胁事主给钱“了事”;有的利用PS技术,将事主照片和黄色淫秽照片合成拼凑,胁迫当事人向指定银行账户汇款。

——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跟踪调查、报复要挟当事人。犯罪分子千方百计获取事主的私人信息,通过跟踪偷拍、财色引诱和设计陷阱等不法手段,达到打击报复和伺机要挟等犯罪目的。

——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新型的、非接触式犯罪。2012年全国电信诈骗案件发案近18万起,其中绝大部分案件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实施的。

——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实施非法商业竞争。从打掉的900多个非法调查公司来看,有约1/3的公司曾被企业雇佣实施商业恶意竞争。它们利用非法获取的企业客户资料等商业信息,收买客户,打压对手。

——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调查婚姻等状况。被查处的非法调查公司,实施过针对公民个人的婚姻调查和非法讨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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