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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涟水原安监局长被公诉 收受贿赂放任安全事故

www.fjnet.cn 2013-05-28 09:09  马超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身为安监局局长,邵明华在2008年10月至2012年5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与他人合伙私分、虚报个人支出等手段,23次贪污17万余元;还先后24次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计约9万元,为他人牟取利益。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江苏省涟水县安监局原局长邵明华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提起公诉。值得一提的是,这位局长真正做到了“以公为家”,不但自己和家属外出旅游的费用由单位“报销”,就连自己购买衣物、皮鞋,甚至家庭电费都由单位埋单。

新官上任换房又换衣

现年47岁的邵明华是江苏涟水人,2008年9月调任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在调任安监局即将走马上任之时,邵明华认为自己在县城的老房子已经有些年头了,考虑置办一套与自己的身份地位相“适应”的房产。2008年9月,几经比较,他看中了与县政府仅一路之隔的一个小区。好位置当然好价钱,购房款还差一点,他想到了建筑商成某。

得益于邵明华的关照,成某在涟水县南禄乡做了不少道路工程,赚了不少钱。接到邵明华要借5万元的电话,成某没有犹豫,很快就从银行提了5万元送上门。

俗话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有了新房子,邵明华又考虑改变一下形象,提升一下穿着档次,不能让人觉得土气。2008年11月的一个周末,这位新任局长顾不上休息,驱车赶往30多公里外的市区购买了2340元的衣物,并暗示驾驶员以接待用烟酒名义到单位报销。

随后,梦特娇风衣、报喜鸟西服、花花公子休闲上装……邵明华隔一段时间就要逛商场,涟水县安监局的“来客”也随之消耗了1.5万余元的烟酒。到了后来,甚至连家里的电费也变成了单位的“烟酒”。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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