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年16名厅级干部因贪腐落马 工程建设领域成"重灾区"
2013-05-24 11:35 施宇翔 来源: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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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记者在浙江省检察院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获悉,2010年至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971件4956人,其中贪污贿赂类犯罪案件3213件3936人,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758件1020人。 据了解,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外,省物价局等8个政府部门的40名公务员也应邀参加开放日活动。 检察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向来访人员详细介绍了职务犯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标准。来访人员还观看了介绍检察机关工作基本情况的宣传片,听取了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通报,参观了省检察院办案区,并就预防腐败等话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国介绍,检察机关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同时不放松对普通行政执法人员的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体现了“既打老虎、又打苍蝇”的反腐败斗争策略。 三年来,检察机关共查办科局级干部1368人,县处级干部494人,厅级干部16人,其中包括了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稽查办原特派员黄建中、杭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正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黄萌等一批领导干部重大违法案件,表明了检察机关坚决反腐的决心,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职务犯罪的多发易发、企业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商业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专项行动,三年间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457件2712人,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案件1380件1518人,有效净化了商业环境。 惩治是治标,预防才是治本。各级检察机关建立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通过每年一度的专题报告,分析本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总体情况,为党委政府反腐倡廉建设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被高检院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运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阮家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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