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北京严控“三公经费” 部门公务接待费压缩20%

2013-05-28 06:54  余荣华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分享到:

北京严控“三公经费”

部门公务接待费压缩20%

因公出国(境)经费压缩10%

公务用车“只更新、不新购”

本报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余荣华)《2013年北京市市级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要求市级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中明确规定,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于“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预算年度执行中如无特殊原因不予追加。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实行经费总额“零增长”,并在经费安排结构上进行优化调整。

减少一般性因公出国(境)费用,将2013年年初批复部门预算中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压缩10%,并将其向市委、市政府审定的教学、科研、文体交流等重点领域的新增出国事项倾斜。

公务用车购置原则上“只更新、不新购”,严格按照新核定的公务用车编制和配置标准安排更新购置经费。

同时,北京市今年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经费。年初批复部门预算中公务接待费压缩20%,年度预算实际执行规模在上年基础上同比压缩。严禁以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藏匿接待费,也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摊派。

根据精简会议活动、改进会风文风的要求,北京市将2013年年初批复部门预算中的会议费压缩10%,培训费、印刷费压缩5%,年度预算实际执行规模在上年基础上同比压缩;要求充分挖掘资源,尽量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或在本单位内部会议场所召开会议。

此外,北京市还要求,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除经审定的外,不再新增项目,经费规模不超上年支出水平;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2013年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及扩建。(人民日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