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6月1日起办理身份证需采集指纹信息

www.fjnet.cn 2013-05-26 18:30  于立霄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 于立霄)从6月1日开始,北京将在全市户籍派出所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采集指纹信息。这是记者26日从“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获悉。

据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负责人介绍,从6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申领时要采集指纹信息;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将在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采集指纹信息;已经领取未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正常使用;对于居民身份证尚在有效期内自愿换领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公安机关将及时予以办理。

警方介绍说,居民身份证中登记的指纹信息,是数字化的指纹特征点,无法被还原成指纹图像,能够有效保护公民的指纹信息安全。公安机关对于采集、传输、存储包括指纹信息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采取了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同时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目前,北京警方已经完成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居民身份证制发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业务人员培训等,完全具备了在全市开展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的条件。

据了解,自今年1月1日起,北京首先在燕山、亦庄开发区两个地区进行试点,面向群众受理证件采集指纹信息,发放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截止到目前,两个试点分局已受理登记指纹信息身份证2000余件,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目前,世界上100多个实行身份证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中,有56个在证件中加入了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加入指纹信息,可有效防范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问题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完)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