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多地连发营养餐中毒事件 企业承认降低配餐质量

2013-05-26 06:56:04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多地连发营养餐中毒事件 企业承认降低配餐质量

2012年3月29日,贵州毕节市织金县八步镇中心小学86名学生在食用了免费营养餐之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现象。3月31日,仍有约10名学生在八步镇卫生院打点滴。图/CFP

原标题:学生营养餐企业“3块钱上宰一刀”

据新华社电青海大通548名学生“营养餐”食物中毒;广西都安400余名小学生喝“营养餐”牛奶腹泻;云南富源某小学给学生供应发霉面包做营养餐……短短一个月内,多地接连曝出学生“营养餐”食物变质、中毒事件。

皖南第一希望小学

无消毒设施拿开水烫烫

《国家营养改善补贴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专项资金是孩子们的“吃饭钱”,必须保证每一分都用到孩子身上。但由于被挤占挪用,一些地方营养餐变得“廉价低质”。

“3块钱全部补给孩子们,食堂就办不下去了。”安徽山区的一名小学校长坦言,“国家拨付的是孩子们的吃饭钱,食堂人工费用、水电燃气等日常开销,都要从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补助里挤出来。”

同时,农村学校食堂条件简陋,使营养餐的卫生质量也大打折扣。2011年,皖南第一希望小学多名学生被变质米饭“毒倒”,教育部门调查发现,学校食堂连冰箱和基本的消毒设施都没有,“只能拿开水烫烫”。

广西百色部分学校

供货商套利1元

除了学校要“从牙缝里省出食堂开销”,企业又在3块钱上“宰了一刀”。

“越是偏远的学校配餐质量越差。”一名配送企业负责人承认,企业不能贴钱配送,除了补偿运输、市场流通等成本,还需维持一定的利润,企业只能把配餐质量、分量一降再降。

2012年,广西百色市那坡县部分学校被曝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经调查核实,3块钱中,供应商的利润占0.25元,物流配送费用占0.7元至0.8元,真正吃到学生嘴里只有2元左右的食物。

青海大通女子完中

中标企业送“有毒”食物

国家规定,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因为食用了学校发放的营养餐,青海省大通县女子完全中学学生马金兰和县里其他547名学生食物中毒。“牛奶喝到嘴里有一种奇怪的辣味。之后不到十分钟,就是头疼、恶心,最后晕倒在了教室里。”

引发此次中毒事件的学生餐供应企业是经过四次招投标确定,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样的招标“严”在哪里?

云南镇雄顶拉小学

三无大米致学生腹泻

2012年,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部分学生食用了营养午餐后出现腹泻、腹痛等症状。调查发现,顶拉小学和承包商均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原料除肉外,购进原料均无购货验收记录,其中大米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

“公开招标规定仍挡不住‘三无大米’进食堂,说明部分学校采购环节把关不严,易让散装大米、过期食品等低价劣质的产品进入,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长期关注食品安全诉讼案件的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峰剑说。

湖南石门

超量运送挤坏食物

2012年,湖南省石门县部分学生饮用营养餐供奶后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经查实系供应商湖南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配送过程中运输车超量、超层、超压堆码,产品密封性因严重挤压受到隐形破坏,导致产品变质。

“挤压损坏了食物,从外形上就可以看出来,为什么供应商看不到?学校接收食品时没有检查?分发给学生食用时也没有注意到食物变形?”一位家长说。

声音

地方政府必须投入配套资金

如果没有地方财政补贴配套,学校、企业都会想方设法从3块钱中“挤压”出食堂经费、加工运输费用,孩子们食品的质量、分量也就难以保证。中央“买米”,地方“造锅”,要让3块钱都用到孩子身上,地方政府必须投入配套资金。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分析

■ 链接

日本营养餐少块鸡肉就是事故

营养餐出问题影响的都是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据介绍,日本被认为是施行“营养午餐”最成功的国家,少一块鸡肉都被认定为是重大责任事故。

“营养餐不仅要让孩子们吃得饱,还要讲究营养比例,不能降格变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多地曝出的“营养餐”问题,都是监管缺少责任心,出了漏洞。

(新京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