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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男子使用银行卡内无端汇入的8万元被控盗窃罪

www.fjnet.cn 2013-05-25 09:29  练情情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取“自己卡里的钱”也算盗窃

将银行卡借给诈骗犯 “借用”卡中赃款4.8万 湖北青年被控盗窃罪

文/记者练情情 实习生张济科、钟佩蓉 通讯员越检宣

被柜员机“坑”了的许霆仍在申诉。昨日,湖北青年彭世明被控盗窃罪在越秀区法院受审。他和许霆一样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我这是犯了哪门子罪啊?”彭世明用自己的身份证开了张银行卡给别人用。后来卡中无端汇入8万元,他就把卡注销,把里面的钱转入新账户,并花了4.8万元。检察机关发现,彭世明的卡被他人用作电话诈骗,那8万元其实是赃款。

彭世明觉得自己的确犯了法,但不是盗窃罪,因为钱是自己光明正大从银行一小笔一小笔取出来的。“我也不知道我犯了什么罪。”彭世明说。

注销原卡“借用”4.8万

今年22岁的彭世明,案发前在58同城等网站发布了一些兼职服务类信息。检察机关指控,去年8月份,彭世明应何某的要求,在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武昌区梅苑支行用其本人的身份证帮何某开立了一个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后将此账户交予何某使用并收取对方150元作为开卡报酬。

去年9月10日,何某使用电话诈骗的方式,骗得被害人杨先生在农行文德路支行将8万元汇入到彭世明代开的账户内。

当天,彭世明通过银行短讯通知业务,得知该卡有8万元汇入。随后他到银行注销了原账号,并将卡内赃款转入新账号,先后共提现和消费4.8万元。去年10月29日,彭世明携带该新账号到开户行提款时被当场抓获。

彭世明因此被指控犯盗窃罪。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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