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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市民银行卡内3.3万被盗 银行被判担责6成

www.fjnet.cn 2013-05-20 14:54  庾琳 来源:广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银行卡内的3.3万元钱被盗,南宁一市民将发卡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担责六成

银行卡在手,卡里的3.3万元存款却不翼而飞了,南宁市民刘女士在5个多月后发现这一情况,便立即报案。银行方认为,要么这是刘女士自己所取,要么是刘女士保管卡和密码不善所致。此案最终闹上法庭,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银行需赔偿刘女士损失的60%。记者5月19日从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获悉,银行方面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

储户:

5个多月后才发现存款被盗

刘女士在某银行南宁唐山路支行开户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去年4月19日,刘女士在卡里存了3.3万元。去年9月28日,刘女士去银行取钱时,才发现卡里已没有钱了。一查才发现,在去年4月24晚上7时许,有人在银行的ATM机分4次取款了2万元,次日上午的11时34分,又有人以同样方式分5次取款1.3万元。

刘女士觉得太奇怪了,自己没有取款和消费,卡在自己手上,且她未告知过任何人密码,怎么钱没了?于是,她向警方报案。警方在调查时,去银行提取监控录像,但因为距离交易时间太久,存款被取时的监控录像已被删除。

刘女士认为,银行应当对她的损失进行赔偿。在与银行协商不成后,刘女士将银行告上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银行返还她3.3万元存款和利息。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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