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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5起干部“戴罪任职”调查:暂无人为此担责

2013-05-23 15:30:42 张兴军、陆欢、魏莘电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目前还无人为“戴罪任职”错误担责

记者在两县5人的判决书上看到,其所在单位都曾向法院提供过相关证据。但为何没有对涉事单位的有关人员给予处分?固始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常胜说,虽然当事人供职于国土局,但党政纪处分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除人事关系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国土局“没有处置权”。

作为3名人员“戴罪任职”的洛宁县住建局的纪委书记亦称,截止到目前,还没有任何人为此担责。

上述各方解释,显然未能打消公众疑虑。不少网民质疑,仅仅因为法院没有移交或“异地判案”,纪检监察部门就对五起案件不闻不问令人匪夷所思;而作为两县当事单位的国土局、住建局,竟然在判决生效近3年内仍一直任用5名干部,更让人难以理解。

一些专家和网友认为,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在对公职人员作出包括开除在内的各类处分时,相关权责关系定义是清晰的,如果严格按流程走,相关单位不可能一无所知。

“法纪衔接中个别人员的失职,只是‘戴罪任职’现象的表面原因,深层次的人为因素更值得追究。而且类似事件给党政机关形象和公信力都会造成极大伤害,应高度重视。”有专家指出。

据悉,目前固始县相关部门正对所有公职人员的案件开展全面排查。洛宁县方面,已对3名“戴罪任职”干部作出处分。目前,河南省市纪检、组织部门已对此事及相关问题展开调查。(记者张兴军、陆欢、魏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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