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4名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捞取好处费被判刑

www.fjnet.cn 2013-05-23 15:07   来源:南宁晚报 我来说两句

“项目建设,征拆先行。”正当五象新区建设及其征地拆迁工作如火如荼进行之时,近期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滋生的4名“蛀虫”,不但玩忽职守,还利用职务之便从中捞取好处费。5月22日上午,良庆区法院对涉案的班某、陈某、欧某及谢某4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以玩忽职守、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六个月。

据悉,目前良庆区已查办涉及征地拆迁的11件窝案、串案中,已有12名涉案人员相继落网,涉案金额高达600多万元。

两份一样的协议牵出窝案

窝案首被关注,始自两份一模一样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早在2011年初,在众多上报待批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材料中,两份一模一样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注。对此,上级有关部门批示要一查到底。

去年年初,经良庆区检察院立案秘密侦查,除查明原良庆区大沙田街道玉洞村委副主任玉某(另案处理),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虚构事实诈骗征地拆迁补偿款的犯罪行为外,还深挖出曾担任良庆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片区工作组副组长、动迁组组长班某及动迁组副组长陈某等4人玩忽职守、受贿等窝案串案。

经检方查明,班某、陈某、欧某3人担任良庆经济开发区片区工作组工作人员期间,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相关规定,不认真核查材料,在前期调查工作时没有了解该房屋的权属和所住人口信息,在收集、审核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相关材料时,只收取、查看了相关人员交来户口本复印件,没有按工作要求核对原件。

同时,也没有核实协议书、作价表、村委关于房屋情况的说明,以及被拆迁人承诺书等文件上签名是否为被拆迁人所签。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