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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推行近4年参保率仅27%

2013-05-16 07:17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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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公布实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的规定。各级政府征地时,不论征地项目性质,均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方案。补贴实施方案和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审核意见,成为征地报批材料的必备要件。

国土部门:农村土地承包基础工作不扎实

2009年,海南曾出台《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其主要内容为:以政府统一征收农户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的土地面积达到50%及以上的农村家庭为参保门槛,核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保险费用筹集由政府、农村集体、个人分别按50%、20%、30%承担。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得到的一份资料显示,老办法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8.61万名农民中,目前有2.35万人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率仅27%。除三沙市外的18个市县,仅三亚、文昌、陵水、屯昌、澄迈、五指山、琼中等7个市县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是什么导致政策推广起来磕磕绊绊?海南省国土厅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主要是因为海南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基础工作不扎实,很难以确权的土地面积、比例等来确定参保对象,纠纷争议较多。“一些土地虽然没有确权,但是承包事实已存在。海南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主要是水田。很多林边地、坡地等农用地由于没有被确权,征用后不作为农民参保的核定依据”。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被征地农民无力承担或不愿意缴纳保险费用,也是参保率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参保率较高的市县通常是因为政府全额承担了保险费用。农民个人和村集体需缴纳的部分政府全出了,参保率自然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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