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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严禁招聘年龄限制 专家称北京落户新政或废止

2013-05-22 11:33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陈颖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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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落户“新政”仍执行

如果北京落户“新政”不废止,用人单位根据这一政策对毕业生作出限制,板子又该打在谁的身上呢?

刘莘认为,如果北京市人社局不能尽快改变与国办通知不符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超龄无法落户”的政策,可能拒绝录用非京籍毕业生,就会造成一个个就业歧视的个案,甚至可能引起社会的连锁反应。北京市人社局对政策应当迅速作出调整。

章志远认为,用人单位应积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北京有关部门提出废除其文件的要求。如果决策方拒绝并要求下级遵循其不合理的文件,则最终法律责任应由文件制定者承担。

刘莘说,由于北京市人社局的政策不是针对具体某个人的决定,从行政法角度看,它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而不能直接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立法法第18条规定,“可以向备案监督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申请理由是人社局的政策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构成明显冲突,要求国务院撤销该通知;申请人可以是任何公民,因为这一程序不受个案限制,所以不用等到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就可以申请审查。

高秦伟说,如果用人单位根据“超龄无法落户”政策作出这种限制,毕业生可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在该诉讼中可以对该规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之后还可以司法建议的方式要求有关部门对该政策合法性进行自查或审查。(王心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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