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电梯事故频发 广东电梯监管引入保险机制

2013-05-21 19:27   来源:中广网  责任编辑:陈颖 陈颖  
分享到:

定期检验社会化 明确物业第一责任 落实维修改造资金

广东电梯监管 引入保险机制

近期,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玉溪市相继发生电梯伤亡事故。根据电梯行业协会的初步统计,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建设的电梯房,如今的使用年限正在逐步迈入15年至20年,这是电梯使用的“大限”。但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报废年限,许多电梯超期服役,带病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

电梯不大,安全监管却不易。近期,各地频发电梯伤亡事故,暴露出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一部正常运营中的电梯,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涉及多个主体,安全责任主体不清,行政监管效率不高。

电梯究竟怎样管理才安全?作为全国电梯保有量最大省——广东,以“首负责任”为重点,以企业行为为主体,以社会参与为保障,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两年来,全省万台电梯事故率、亡人率降至0.08,达到历史新低,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