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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事故频发 广东电梯监管引入保险机制

2013-05-21 19:27   来源:中广网  责任编辑:陈颖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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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验社会化 明确物业第一责任 落实维修改造资金

广东电梯监管 引入保险机制

近期,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广东省深圳市、云南省玉溪市相继发生电梯伤亡事故。根据电梯行业协会的初步统计,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建设的电梯房,如今的使用年限正在逐步迈入15年至20年,这是电梯使用的“大限”。但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报废年限,许多电梯超期服役,带病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强化电梯钥匙等管理制度的落实。

电梯不大,安全监管却不易。近期,各地频发电梯伤亡事故,暴露出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一部正常运营中的电梯,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涉及多个主体,安全责任主体不清,行政监管效率不高。

电梯究竟怎样管理才安全?作为全国电梯保有量最大省——广东,以“首负责任”为重点,以企业行为为主体,以社会参与为保障,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两年来,全省万台电梯事故率、亡人率降至0.08,达到历史新低,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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