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冒充政法委副书记等诈骗60余万获刑11年

www.fjnet.cn 2013-05-17 18:57  林浩 杨谦意 蓝暖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男子冒充政法委副书记等官员诈骗60多万获刑11年

中新网贺州5月17日电(林浩 杨谦意蓝暖)广西贺州市男子徐永松在2007年至2012年期间,冒充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贺州市政法委副书记、贺州市城中派出所挂职副所长等官员,以介绍工作、工程等为名,连续四次诈骗他人66.73万元。5月17日,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09年期间,徐永东冒充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以入股大宁发电站、介绍黄某诗做工程,购买贺州市公安局集资房、介绍黄某诗的女儿到税务局工作为由,先后共骗取其人民币14.73万元。

2010年5月,许永松又冒充贺州市城中派出挂职副所长,以介绍蒋某琳的弟弟进城中派出所工作和低价购买贺州市公安局集资房为由,陆续骗取蒋某琳人民币21万元。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徐永松又冒充贺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在八步区一品香茶楼以帮黄某讯更改其贺州市公安局对面的门面、并更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一块土地为由,陆续骗取其人民币20万元。

在2012年1月18日,徐永松继续冒充贺州市政法委副书记,以帮黄某达办理羊角山石场的开采证为由,陆续骗取人民币11万元。

贺州市八步区法院经过依法开庭审理认为,徐永松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确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