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就《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答记者问
2013-05-08 06:4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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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火“考”政府力度几何——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就《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提出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这在我国消防工作史上尚属首次。7日,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就考核办法出台的背景、过程、意义等有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一些地方重视不够 公共消防“欠账”严重 问:考核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针对哪些问题? 答:近年来,我国消防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全国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但总体上看,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与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主要表现在: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有的地方、部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一些单位重效益、轻安全,日常管理混乱,制度不落实。 二是公共消防设施“欠账”严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消防站“欠账”30%,市政消火栓“欠账”26.5%,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严重缺乏,难以适应灭火救援需要。 三是消防专业力量不足。全国目前仍有167个县(市、区、旗)未设公安消防监督机构,260个县(市、区、旗)没有消防专业力量;乡镇一级没有消防机构,失控漏管现象十分突出。 四是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一些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一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人员、电(气)焊工未经培训擅自上岗,消防安全素质较低。近几年,我国80%的火灾都是人为因素引起的。 五是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随着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广泛应用,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不断涌现,火灾隐患量大面广,尤其是行业性、区域性重大隐患增多,整治后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比较突出,火灾发生几率和防控难度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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