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农夫山泉陷“三重门”涉不正当竞争及虚假宣传

www.fjnet.cn 2013-05-02 06:59  胡笑红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律师说法

商标注册的合理性存疑

“农夫山泉在商品标签上未用规定字号标示其产品的真实属性‘饮用天然水’,这肯定违反了强制性国标的规定。”邱宝昌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特意强调,南大教授投诉农夫山泉商标“诱导消费”,其实“诱导”应该是“误导”——使人产生了错误的认知和判断。

另外,邱宝昌表示,“山泉”应该算是一种通用名称,按照普通人的思维理解,“山泉”就是山上泉眼里流出来的泉水,而如果你的产品本身不全是山泉,却注册了一个“山泉”的商标,这种商标注册行为是否严谨、合理就值得质疑了。

3 营养门

涉嫌夸大矿物元素含量

农夫山泉的商品标签上标注了一些天然矿物元素特征指标含量数值,但不为人知的是,由于其标注的数值为不规范标注的计量单位,导致这些数值被无形中“放大”了100倍,给消费者造成“营养成分很高”的误解。如果按照国家标准营养标签标注的话,这些元素的含量只能标示为“0”。

记者调查

矿物元素数值“放大”百倍

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地标规定:产品标签上要同时标注本产品的特征指标名称及含量范围。特征指标包括钾、钠、钙、镁、偏硅酸等项目,其使用单位为“mg/L”(毫克/升)。

但记者发现,农夫山泉目前的产品标签上却把上述特征指标的计量单位更改为“μg/100ml”(微克/100毫升)。

“农夫山泉标签上实际标注的计量单位是‘每100毫升中含有多少微克’,而浙江地标要求标注的是‘每升中含有多少毫克’。”雷宏远告诉记者,mg/L在数值上等于μg/ml,而农夫山泉标注的μg/100ml让数值被无形中“放大”了100倍,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营养成分很高”的误解。

在雷宏远提供的2004年农夫山泉产品标签上,记者意外地发现,农夫山泉当年对其饮用天然水理化指标的检测结果是以“mg/L”为单位标注的。

那么,农夫山泉是从何时悄然“放大”了产品特征指标的数值,又为何要改变标注单位?个中原因恐怕只有农夫山泉自己清楚。

不仅在“数值”上做小动作,在上述几项特征指标的标注上,农夫山泉还有另一处违规的地方,即浙江地标规定标注钾、钙等特征指标的“含量范围”,但农夫山泉全部用了“≥”的符号,只有下限值,却没有上限值。

此外,农夫山泉在全国有4处水源地,其水质不可能相同。但记者注意到,其四地产品标注的特征指标数值完全相同,而且都是最低限值。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