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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海救母女孩去世 剩余善款处理成各方争论焦点

www.fjnet.cn 2013-05-02 06:46  宁田甜 来源:大河网 我来说两句

专家

要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新建:捐赠人捐给小倩玉的钱是为了用于她的治疗,而非用于其他日常生活,当受助人没有治疗的需要时,这笔钱不应当用于其他用途。

北京大学政府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白智力:这笔钱处理的前提是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昨日,针对救助小倩玉剩下的善款,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新建说,捐赠人捐给小倩玉的钱是为了用于她的治疗,而非用于其他的日常生活,当受助人没有治疗的需要时,这笔钱不应当用于其他用途。

剩余善款如何处理?罗新建认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若从捐赠人或公众更能够接受的角度讲,应该继续用于类似小倩玉情况的需要紧急救助和治疗的困难人员。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这笔钱究竟咋处理合适,目前法律上没有相应规范。他建议,设立以小倩玉名字命名的基金,同时邀请一些大额捐赠者对这笔基金进行监管。

北京大学政府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白智力认为,这笔钱处理的前提是尊重捐赠者的意愿。

2006年,上海就曾有相关人员做了课题,专门研究社会募捐管理制度立法问题。课题组认为,我国目前社会募捐中的制度性障碍亟待解决。我国目前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只对接受捐赠的行为予以规范,但对其前提性行为——公开劝募行为没有规范,尤其是针对非公益性的募捐应该由什么机构管理,怎样处置,还没有专门的募捐法对其规定,出现法律空白。

课题组认为,对于慈善性社会募捐,应当在《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基础上,对捐赠法律关系中的各方主体的资格及其享有的权利和所负担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在捐赠法律关系中,捐赠人享有的权利其中就包括:捐赠意愿受到尊重的权利、对余款的处分权等。当捐赠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而同时又有余款产生的时候,理论上,对余款的处分要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2002年和2011年,先后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募捐法》。大河报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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