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媒体盘点数起校园投毒事件 呼吁起底清华朱令案

www.fjnet.cn 2013-04-24 09:57   来源:中国网 我来说两句

数起校园投毒案曾经成为舆论热点

从朱令案到黄洋案的近20年间,通过媒体曝光,还有数起校园投毒案曾经成为舆论热点。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铊”投毒案件。受害人江林、陆晨光是北京大学化学系19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

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好,后来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了确定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作实验对象,也投了毒。所幸投毒者良心发现,为挽救被害人提供了正确信息并向公安机关自首。

2007年5月,中国矿业大学发生的投毒案也是因同学之间矛盾激化而引发。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学生常宇庆,因对几名同学有意见,决定报复。他购买了230克硝酸铊晶体,趁同学上课时,将两勺硝酸铊溶入矿泉水中,并使用注射器,分别向3名同学的茶杯中各注入2ml,致使他们中毒。后来这3名中毒学生经过救治康复。

2007年8月5日,经初次鉴定,常宇庆被江苏检察机关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批准逮捕。之后,常宇庆家人向检方公开了儿子曾患精神抑郁症的病史。经二次鉴定,常宇庆患精神抑郁症,作案时没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江苏检方对常宇庆作出不起诉决定。

从黄洋案到朱令案的再次发酵,有毒物管理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问题。然而,纵观这些校园案件,与失衡的教育相比,“危险品”本身却并非最危险的因素。

4月16日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两名2010级自动化专业男生因发生口角冲突,继而持刀相向,丹阳籍的蒋某被刺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行凶者泗阳籍袁某已被南京江宁警方刑事拘留。(新华网)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