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女子微信结识“警察哥” 交往一个月失钱失身

www.fjnet.cn 2013-04-19 19:41  谷华 李明刚 颜俊杰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盐城4月19日电 (谷华 李明刚 颜俊杰)江苏滨海县女子刘某,玩微信摇上假警察,自以为遇到贵人,不曾想被骗钱色。19日,这名劣迹斑斑的假警察于某被滨海警方刑事拘留。

刘某在滨海县城某KTV上班,闲来无事喜欢微信交友。今年3月中旬,刘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签名“警察”的于某,认识的第三天两人就见面。于某自称是滨海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民警,刘某深信不疑,庆幸自己交到一个有能力的警察朋友,两人随后去开了房。此后,两人几乎每天见面,形如情侣。

刘某听于某说他外面关系很广,于是请于某帮忙买房。于某一口应承,称自己认识几个楼盘的老板,可以按成本价拿下房子,要刘某交上定金,剩下的钱由他想办法。刘某最终看中某楼盘的房子,请于某找关系将房子定下,于某满口答应,要刘某给他5000元定金,刘某爽快地将钱交给于某。过了几天,于某告诉刘某房子定金已交,还需要拿点钱签订有关手续,刘某又给了于某1万元。这时刘某心里暗喜,花这么少的钱就能拥有自己的房子,都是这位警察哥哥的功劳。

之后,刘某又想学驾驶员,请于某同驾校打招呼少点学费,于某说驾校的校长都认识,正常学费3500元以上,刘某只要交1500元就行了。刘某又给了于某1500元。刘某的妹妹也想学,于某同样“帮忙”收了1500元。

刘某自从交上于某后,在朋友们面前很炫耀,其中一个朋友听说后,就向警方熟人打听于某这个人,得知公安局根本就没有于某这个人。朋友将这一消息告诉刘某,刘某慌忙报了案。滨海警方很快侦查出于某的身份,其是上海人,常住滨海,初中文化,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曾因抢夺被无锡警方处理过,还有盗窃前科,可谓劣迹斑斑。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