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将提高驾驶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013-04-12 18:2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
分享到:
|
原标题:公安部:将提高驾驶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 公安部信访办公室近日就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全国公安厅局长留言板”中提出的涉及驾照新规等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将根据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进一步研究优化驾驶人考试,提高针对性和实用性。 针对网友提出的“能否不参加驾校培训而直接参加驾驶证考试”的问题,公安部回应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申请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术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关规定。 针对网友对于驾照新规是否加大了考取驾驶证难度的质疑,公安部表示,新的考试标准规定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项目不得中途停车。实施初期,按照旧标准完成培训的考生已经习惯中途停车以寻找标杆作参照点、背口诀操纵车辆应试,所以部分考生对新的考试项目感觉难度有所增加。 新规定施行后,驾校根据新的培训考试大纲调整教学计划,落实培训学时和内容,逐步改变应试教学模式,强化实用性技能培训;参加考试的学员对实际驾驶操作由找参照点、背口诀机械地突击练习向主动参加实际驾驶训练、熟练掌握操作要领转变,考试合格率有了明显提高。 |
相关阅读:
- [ 04-12]公安部:允许公民不报驾校直接考驾照
- [ 04-12]公安部称允许公民直接考驾照 但学车需有教练
- [ 04-09]当微博遭遇假信息,咋办?
- [ 04-01]公安部消防局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 [ 03-29]公安部部署各地严防清明节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 [ 03-29]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致全国货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 [ 03-29]公安部:4月起专项整治货车违法行为 持续半年
- [ 03-29]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致全国货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