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妹子武汉“学雷锋”反被铐 公安部门赔礼道歉
www.fjnet.cn 2013-04-12 09:22 来源:长沙晚报 我来说两句
律师说法 小汪能不能拦警车要求送人? 湖南和润律师事务所李斌全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的《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这是人民警察的义务,不以他是否在执勤或者上班为条件。公民在有危难的时候,有权利向人民警察寻求援助。因此,小汪拦警车求助完全是正当的行为。(记者胡益虎) “上铐”处置方式不适当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唐园律师说,民警在了解情况后采取“上铐”的方式就不适当,因为女孩的行为不会产生危险,不需要采取“上铐”的方式。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使用警械的规定,小汪还未达到被使用警械的条件,民警完全可以给其教育或警告。如果民警在未给其警告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警械,则民警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可以要求相关部门予以处分。(记者颜家文) 警方回应 称“民警没有动手打人” 昨日,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该局政治处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肖姓副处长否认了警察动手打人。他称,两名当事警察是江岸区公安分局巡逻民警大队的,当时正赶往附近处理一摩托车被盗警情。后警车被女孩拦下,女孩情绪很激动,对着警车就是一脚,民警在问清情况后建议,要么女孩连同老太太一起上车,待他们先处理完那边警情后再送老人回去,要么拨打110,让指挥中心安排其他警车过来。但女孩就是不听,阻止民警离开,并将民警反光背心拉破,还踢了一位民警裆部一脚,将民警踢伤。这时,民警才动用手铐将其控制,在这过程中民警没有打人。 民警没有打人,那么爆料网友照片中女孩身上及四肢的伤痕又从哪里来呢?肖处长解释,事发后,他们和女孩进行了沟通,女孩说4月初曾骑电动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摔倒在地,身上多处摔伤。 该负责人表示,事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但初步调查表明,处置过程中,民警不构成执法违法。(记者 颜家文实习生 易冠华) 承认处置过程行为过当 昨日13时左右,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江岸”发布微博称,“该女子情绪激动,猛踢警车,民警不明情况,下车询问。”“该女抓住民警指责,找警车帮忙,拦了几辆都不停。”并将民警警服、反光背心拉破,将民警踢伤,为避免事态扩大,民警将其控制,其间,有处置过当的行为。 微博称,事发后,江岸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调查。当日,相关责任人就民警不当行为当面向当事女青年赔礼道歉。 针对网曝女孩先前还拦了两台警车没停一事,肖姓负责人称,这个情况他不太清楚,武汉市公安局正在调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有,肯定不是他们分局的警车。记者就此联系了武汉市公安局,值班民警表示,此事他们还在调查中。 肖姓负责人称,事发地附近有监控探头拍下了事情全部经过,他们将压缩视频文件,放到网上以正视听。(记者颜家文 实习生 易冠华) 网友微评 @刘巍巍 吕梦琦:湖南女孩在武汉为救受伤老人求救警察被拒,气愤踢警车被拷打。警方道歉难掩三大疑问。一问群众有难,警察该否袖手旁观?二问警械手铐能否随意拷向公众双手?三问警车奔忙是否执行紧急公务?生命可贵,值得每位公民敬畏,警察更该如此。 @长沙民政学院晨钟杂志:看到有点寒心,做好事却弄得不愉快。姑娘莫伤心,这年头还是有很多人站在你这一边的! @西贝二人: 不管怎么说,警察动不动就铐人打人是不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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