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南京公安称“男子墓园偷祭品吃被治安处罚”系误报

www.fjnet.cn 2013-04-05 18:26  朱晓颖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南京4月5日电 (记者 朱晓颖)4月5日,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公安分局的官方微博对一则“男子墓园偷祭品吃被治安处罚”报道进行辟谣,称此消息为误报,真实情况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未进行治安处罚。”

此前据报道,该局民警在城南一墓园巡逻时,发现了一名40来岁的男子趁人不注意将祭品放到自己的口袋里。民警立即出击将他抓获带回了派出所。在这名男子的口袋里,民警发现了水果、饭菜等已经装了半袋子。这名男子交代,他是从外地来南京打工的,因为最近没有找到工作,便想到到墓园捡点祭品回去吃。民警表示,该男子涉嫌非法侵占,警方一方面对该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另一方面对他进行了治安处罚。

雨花警方的官方微博称:“4月5日,某媒体刊出题为“男子墓园偷祭品吃被治安处罚”的新闻报道。经核实;4日,我局民警在普觉寺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在墓园区偷吃祭品,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未进行治安处罚。新闻报道中所称‘公安机关对偷祭品男子进行治安处罚’,系记者个人误报。”(完)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