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蓟县莱德商厦“6•30”重大火灾处理结果公布

2013-04-11 23:44   来源:北方网  责任编辑:陈颖 陈颖  
分享到:

依照相关纪律规定,给予蓟县渔阳镇党委副书记、渔阳镇镇长李武锁和蓟县商务委主任、党组书记高建国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市公安局蓟县分局副局长李思义、蓟县商务委副主任胡元华、蓟县商务委办公室主任潘晓东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蓟县商务委内贸科副科长张起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蓟县消防支队支队长赵春波、蓟县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燕杰记过处分,给予蓟县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陈天云记大过处分。

此外,对蓟县副县长马占亭、刘素侠诫勉谈话并作深刻检查;对蓟县青少年宫、天津电力公司蓟县分公司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责成蓟县政府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对莱德商厦罚款90万元人民币,对商厦实际控制人姚海利处以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电力行业运行管理,深化出租、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并认真制定、落实吸取事故教训的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