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甘肃犯罪团伙诈骗八省市上千人

www.fjnet.cn 2013-04-10 08:43  冯忠海 崔琳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从2009年初至今,有前科的郭某(化名“古一徵”)与其妻子牟某伙同多名犯罪嫌疑人以甘肃省某职业学校为依托,打着“培训、文化传播、解码英语、单词记忆终结”等旗号,以投资后高额回报为诱饵,疯狂集资诈骗京、沪、

记者了解到,曾于1997年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犯罪嫌疑人郭某与其妻牟某伙同董某、张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以甘肃省某职业学校为依托,先后成立等多个子公司,以“解码英语”、“单词记忆终结者”为诱饵,虚假承诺7-49天掌握(10年词汇量)3418个单词和3823个词汇用法,而且经过3个月复习终身不忘,招收学生500余人,每人收费2至4万元不等。

同时,该犯罪团伙还还承诺,如果投资20万元、24万元、50万元,即可成立投资商中的经营公司,保证3-5个月可获得100万元回报;投资100万元,则可成立投资商中的管理公司,6-12个月可获得500万元回报。对每一个交2万元取得招商资格后的人员承诺,其发展的前两名新的招商人员,可从每名交纳的资格费中抽取9500元的提成,从第三名开始,可抽取4500元提成等。

由于上述虚假宣传和高额回报的诱惑,来自北京,上海,浙江杭州、宁波、舟山,湖南长沙,河南郑州,陕西西安、山西太原及甘肃省兰州等地的众多受害人以学习、商务和投资等形式进行参与,分别被骗取20万至数百万数额不等的人民币。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