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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电厂曝腐败窝案:内外勾结电煤偷换煤矸石

www.fjnet.cn 2013-04-08 09:27  孙珂 来源:山东商报 我来说两句

又到小麦返青时,持续一年的反腐风暴,仍将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简称费县电厂)裹挟其中。2月份,电厂多名涉案员工又被临沂费县检察机关带离审查,至此,已有包括原总经理史佩珍在内的电厂燃料、物资等核心部门10余名员工卷涉其中,各自面临贪污、受贿等指控。记者调查获悉,电煤是这些不法人员涉腐的主要介质。一条多年来内外勾结形成的地下网络,将本用于发电的优质电煤中途倒运,转而换成价低质劣的煤矸石等。每年数百万吨的电厂用煤量,给这些经手人员提供了极大的操作和牟利空间。年初,省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披露,该起窝案的案值达7000万元之巨。在案发后,费县电厂招标采购用于电煤质量检验的“全自动制样机”。一位内部员工告诉记者,“看起来,机器比人牢靠。”

“去年今日”本以为一年前的反腐风暴渐平,没想到2月份又有多人被采取强制措施3月下旬,记者来到费县电厂,这里远离费县城区,职工主要居住于临沂市区,平常乘坐大巴车在两地之间往来,厂区寂静保卫严密,在院外大门的路上,就看到挂有“廉洁从业、干净做事”的警示标语。有员工告诉记者,“大约是在去年这个时段,厂里出了事。”

其所说的“出事”,指的是原国电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原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史佩珍被检察机关逮捕。据介绍,也就在同时期,原总经理助理惠义占以及燃料、物资等多个部门的10名负责人员相继被检察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辗转获悉,相当比例涉案人员采取的是异地关押模式,足见当地对此案的重视程度。“那时,我们明显能感觉出厂里的紧张气氛。”这名员工告诉记者,时间过去近一年,本以为风波渐平,2月份电厂多人突然又被检察机关带离,再次引得内部议论纷纷。

对此,费县电厂办公室有关人员在门岗值班电话中告诉记者:“不是很清楚。”许多内部员工对于此事也讳莫如深不愿提及。

费县检察院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2月份电厂多人确实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处,至于案件细节暂不方便公布。这位人士向本报记者确认,目前电厂涉及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的窝案人员已远超10人。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5日成立,目前由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临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费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持股。其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和外供蒸汽,注册资本为8.88亿元。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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