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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原交通副局长受贿70余万获刑12年半

www.fjnet.cn 2013-04-07 2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余国忠收受衢县某公交公司贿赂后,明知该公司自2001年开始,采用租赁衢州市公交公司车辆,未办理营运证参与营运的方法,偷逃养路费、运输管理费、客货运附加费,不对该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并在2006年7月20日会议上,违反规定决定免去该公司之前所欠规费。此后,余国忠明知该公司依然采取上述方式违规操作,仍不安排对该公司进行全面检查,致使该公司继续偷逃规费。经司法会计鉴定,自2002年至2008年(2009国家不再征收上述规费)期间,该公司共偷逃规费465674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国忠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6万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余收受安泰公司行送财物后,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又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余国忠归案后供述同种犯罪事实的行为,可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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