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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夫妻为房两次离婚 称30年过得“步步惊心”

www.fjnet.cn 2013-04-04 07:23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3月30日晚,刚锻炼回来的吴新存(化名)坐在沙发上,老伴梅艳艳(化名)端来煮好的棒渣粥,俩人还没聊上两句,电视中有关北京“国五条”细则落地的消息立刻让老两口陷入了沉思。 1个月前,老两口因担心自家两套房会因国五条被征重税,两人琢磨着去民政局办理了“假离婚”,从而通过分割房产实现避税,而这已是两人第二次为房离婚了。

过去的三十年,老吴和老梅因为家里的房子已折腾了四次,离婚、复婚、再离婚,两人的婚姻着实成了房产的累赘。

结婚/为分房闪婚

三十年前,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两人经同事介绍相识,仅仅1个月后,吴新存所在单位就开始登记福利分房,当时的条件必须是已婚且没有住房。

就这样,为了尽快拥有自己的房子,在同事朋友的劝说下,两人完成了“闪婚”,不久顺理成章地拿到了新房钥匙。“刚开始大家都觉得‘早结婚、早分房’是好事,很多人都为房闪婚,没多久问题就出来了。”梅艳艳说,分房3年内,就有3个同事离婚。

离婚/为房改分房“闪离”

婚后五年,梅艳艳的单位也进行福利分房,政策规定夫妻双方拥有住房不能参与,收入微薄的两人为了能够多得一套房将爸妈从平房接来,选择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就这样,两人顺理成章地获得了第二套住房,“有一天,孩子自己在家翻到了我们的离婚协议书,孩子当时信以为真甚至离家出走了2天,后来想想都后怕。”梅艳艳说,当时只能骗他说是“写着玩的”。

梅艳艳说,为了避嫌,后来一直没有复婚,而且在单位都宣称自己离异,有些同事也猜测到我是假离婚,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20年,很长时间感觉在单位里抬不起头。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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