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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布烈士安葬办法 墓穴一般不超1平方米

2013-04-03 20: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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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3日电民政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烈士安葬办法。办法指出,安葬烈士骨灰的墓穴面积一般不超过1平方米,允许土葬的地区,安葬烈士遗体(骸)的墓穴面积一般不超过4平方米。以下是全文:

第一条 为了褒扬烈士,做好烈士安葬工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烈士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

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是国家建立的专门安葬、纪念、宣传烈士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 确定烈士安葬地和安排烈士安葬活动,应当征求烈士遗属意见。

烈士可以在牺牲地、生前户口所在地、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安葬。烈士安葬地确定后,就近在烈士陵园或者烈士集中安葬墓区安葬烈士。

第四条运送烈士骨灰或者遗体(骸),由烈士牺牲地、烈士安葬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并举行必要的送迎仪式。

烈士骨灰盒或者灵柩应当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需要覆盖中国共产党党旗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国旗、党旗、军旗不同时覆盖,安葬后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保存。

第五条烈士安葬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举行烈士安葬仪式。烈士安葬仪式应当庄严、肃穆、文明、节俭。

烈士安葬仪式中应当宣读烈士批准文件和烈士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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