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可防炒作
2013-04-03 09:32 王颖春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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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观点质疑成品油定价新机制未如预期公布定价公式和挂钩油种,认为其“有改有留”,给人以“不透明、不彻底”的感觉。针对这种观点,接受记者采访的业界专家普遍认为,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进总体上值得肯定。考虑到我国是第一大原油进口国,为避免被国内外投资炒家利用,不公布挂钩油种和计算公式可以理解,渐进式改革也符合我国石油市场的国情。 不公布油种利大于弊 多位专家表示,“不明确具体油种,不公布具体计算公式”符合我国石油市场国情,有利于应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石油市场环境,整体来说利大于弊。 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表示,今年2月,我国日均进口原油74.2万吨,从单月数据来看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原油进口国,中国进口原油来源和国内成品油定价挂钩方式受到全球关注。即便我国某一家大型炼厂更换设备或更改炼油工艺,都容易引起对某一油种的炒作,更何况公布每年进口近3亿吨油的挂钩油种。从国家和行业利益的角度出发,不公布挂钩油种可以理解。 石化信息资讯提供商金凯讯石化财经总经理张魁宽介绍,国际原油贸易普遍采用基准油价加减贴水的方式进行作价。一些油种,比如远东地区原油,因单个油种产量低,市场流动性差,价格容易剧烈波动。如果我国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公布具体挂钩油种,很容易形成炒作。 张魁宽表示,如果不存在人为过度炒作,国际市场上各油种的价格变化趋势基本一致,中长期的涨跌幅度差别也不大。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知道国际原油价格变化,就可以了解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大致情况,但对贸易商而言,差别就很大。 有专家认为,过去我国对外公布挂钩油种,吸引了大批国际市场炒家和国内石油巨头在国际期货市场进行对赌甚至恶意炒作,曾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本次完善后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仍是试行版,并不是最终版。成品油定价新机制的细节“有改有留”,既是我国渐进式、积累式改革特点的体现,也符合我国石油市场国情,更是我国面对错综复杂国际石油市场的必然选择。我们不能期望改革一蹴而就,也不希望改革踟躇不前。改革者有义务和责任使每项改革均透明公开,但也应该理解其权衡利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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