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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定价新机制"亮相" 市场化方向再进一步

2013-03-26 20:45  安蓓、江国成、朱诸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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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能否改变“跟涨不跟跌”?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使成品油价格更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避免国内油价调整滞后造成“跟涨不跟跌”的误解,向生产者、消费者及时传递市场信号,保障市场供应,引导合理消费,是此次改革的主要考量。

2008年底,我国改革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自运行以来,这一机制基本理顺了成品油价格,对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市场竞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运行中也出现一些问题,一是调价周期太长,二是4%的调价幅度使国内成品油价格不能及时反映国际油价变化,导致市场投机行为,以及社会对成品油价格“跟涨不跟跌”的质疑。

中国石油大学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认为,按照新机制,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跟涨不跟跌”的情况“肯定会缓解”,但也不排除如果国际油价在10个工作日内出现剧烈波动或突然涨跌,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在周期内不会及时跟进,但“这只是少数情况”。

王震提醒消费者,新机制并不会降低国内油价水平。“价格机制改革对消费者和产业来说是‘双刃剑’。当国际油价下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会更快下跌,但如果国际油价上涨,国内油价上涨的风险同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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