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要对腐败零容忍:“一分钱”腐败也是腐败
2013-03-26 08:55:02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不能“同案不同判” 中国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中国已进入发展的新时期,如何加大反腐力度,提高反腐的成效? “目前,在查处职务犯罪的过程中,量刑以及从轻处罚上的标准比较模糊,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普遍存在,轻刑化的倾向十分明显,损害了法律的统一和尊严。”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提出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涉及职务犯罪的刑法量刑标准应进一步细化。 “按照目前我国《刑法》对职务犯罪的处罚规定,贪污10万元以上就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量刑幅度过于笼统。”薛江武说,如此宽泛的量刑尺度使职务犯罪中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因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尺度中仍有多个刑期需要细化和界定。 薛江武还认为,自首、立功、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认定的标准也非常的宽泛。目前,职务犯罪中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退赃等情节都可以获得从轻处罚,但这些情节带来的从轻处罚到底要“轻”多少,没有得到规范。这就会造成各级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案件中自由裁量权过大。 薛江武建议“两高”要充分调研,加强法律沟通方面的适应协调,及时出台有关的司法解释,对职务犯罪的量刑进一步规范,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据罗范淑芬代表介绍,香港廉政公署的人事、财政完全独立,不属于公务员序列,只对行政长官负责,“行政长官没办法干预执法,因为媒体时时刻刻都在盯着他。”在罗范淑芬看来,一线的执法人员同样没有机会徇私枉法。 记者了解到,官员贪污受贿和盗窃是同一性质的犯罪,在国外大多用同一罪名——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对于这一罪行,国外对官员的刑罚一向严于百姓。 比如,在法国,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罪,同一涉案数额,对官员的量刑要比普通百姓高出40%到1倍,对司法人员的量刑要高出2至3倍。“普通百姓偷盗5000元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官员贪污受贿5000元就要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从事司法工作的公职人员贪污受贿5000元就要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聂资鲁说,同样性质的犯罪,对官员的量刑要比普通百姓翻了一番,对司法人员的量刑在官员的基础上再翻了一番。 结语 通观记者的采访,有两点当作结语: 一是对职务犯罪量刑处罚应有科学的法定设计;罪与非罪、罪大罪小、刑高刑低,直至党纪政纪的充分运用,都应从严惩贪污腐败犯罪的大局考量。 二是从贪污腐败行为性质的定性来看,沾腐的钱,100万元是腐败,10万元是腐败,1万元是腐败,1分钱也是腐败——只有树立如此理念,全社会才能不放纵腐败行为,才能遏制小贪变大贪的衍生路径,才是真正地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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