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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低保工作误差率4% 在国际社会中是很低的

2013-03-13 10:5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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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社会报、中社网记者]目前,我国低保制度已实行城乡全覆盖、惠及7400多万低保对象,但是我们也看到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关系保”、“人情保”、“搭车保”、“骗保”等问题,对此我们将如何去解决?

[李立国]从1997年我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到2007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还有2003年到2005年先后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近些年民政部门在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可以说我国已经基本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正像刚才这位记者所说,城乡已经有效的保障了7400多万人的基本生活,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去年支出社会救助资金的总量达到1300多亿元。这么多的受益人口、这么大量的救助资金,通过民政系统,尤其是基层民政部门和低保经办机构以及城乡社区、村居委会干部的配合,运用金融机构的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到每一个困难群众手中,反映出了我国政府工作的效能,其中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

但同时,我们也正视在低保政策实施和低保管理服务工作中,确实存在着少量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和“骗保”现象。根据去年上半年国家审计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5万多专业人员进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所发布的审计报告所反映,我国低保工作的误差率是4%,这在国际社会的比较中是很低的。但即便是这样,我们也要正视问题,看到差距,做好改进和加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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