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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探讨网络反腐:意义在于倒逼公权力改革

2013-03-10 07:58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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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律师彭雪峰带来的一份调查报告《透视十八大后反腐新态势》,汇总了最近3个月来引起关注的12起反腐事件,其中信息来源为网络的占三分之二。“坚持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政府工作报告这一指向,在两会上引起热议。

一年来,网络反腐迅速蹿红,一批问题官员应声倒下,人们惊呼反腐大踏步进入信息化时代。同时,被拉下“浑水”的无辜者也随处可见,谣言成本过低,“运动式”的“网络暴力”令人担忧。一些代表委员认为,要让网络“双刃剑”放大正能量、减少副作用。网络反腐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打倒多少贪官,而在于倒逼法律制度完善和公权力部门改革。

网络竟成“神兵利器”

同样在一个代表团,两位全国人大代表身边都发生了网络反腐的鲜活案例,性质却截然相反。一名地方官员被网帖举报“九大罪状”,包括“住豪宅”和“频繁换老婆”,一段时间后被免职。而另一位干部,被指“生活作风败坏,抽天价烟、喝特供酒,一顿饭花几万、十几万元”。纪委调查证实,这些问题皆属子虚乌有。但影响已经形成,清白难以收回。

“这就是‘双刃剑’,能够杀伤贪官,也很容易殃及好人,两面都很锋利。网络反腐被戏称为‘神兵利器’,很多人现在是谈网色变。”彭雪峰委员说。网络反腐给反腐吹来一股新风,震慑了腐败分子,激发了百姓热情。然而,网络反腐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状况也无法回避。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廖仁斌说:“一些人利用网络虚拟性、隐蔽性的特点,捕风捉影、捏造事实、散布谣言,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肆意暴露他人隐私,用以发泄私愤,却不用承担责任。这就走向了网络反腐的反面。”

保护规范“一个不能少”

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透露,她常在热门社交网站“潜水”,并认为网络是一个有效的反腐渠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全国网上举报案件数量年均达3万多件。而中央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月均2700件。

陕西“表哥”杨达才,因“微笑”遭受舆论质疑,而其最终落马,与网民坚持不懈地围观和追问不无关系。“‘双刃剑’不仅可能伤及无辜,还会伤害网络反腐自身。网络反腐存在泛道德化倾向,甚至出现‘道德挟持司法’、以道德审判代替法律审判的情况,这种反腐的积极效果就打了折扣。”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认为。

引导网络反腐走向理性,保护和规范同等重要。廖仁斌代表建议,完善官方网络举报平台,真诚对待非官方网络举报渠道,公开处置程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是要保证举报人安全,避免腐败分子打击报复。同时,要对恶意中伤、捏造诬陷的不法行为坚决抵制。全国人大代表、律师秦希燕建议加大对网络诽谤的打击力度,增设“网络推手罪”和“非法获取网络暴利罪”。提高立法层级,将网络诽谤罪定位为公诉案件。

“要疏导不要阻挠,要回应不要回避,要引导不要强行领导。”全国政协委员陈思思引述这一观点说,不要把“规范”变成“变相打压”。很多地方不惜血本成立了网监队伍,而实际职责是“救火队”,一旦发现对本单位不利的风吹草动,便抓紧灭火。

反腐不能止于网络

“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并参加讨论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反腐败斗争的战略和战术新部署。如果说网络反腐可归为“歼灭战”,那么制度反腐、法治反腐就是“持久战”。

廖仁斌代表注意到,在一项“你最愿意用什么渠道参与反腐”的网络调查中,有75.5%的被调查者选择了“网络曝光”,远高于“信访”等方式。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委员说,“网络反腐大行其道,这反映出制度反腐、法律反腐的不足,正规反腐渠道不畅,司法的公信力、政府的公信力降低,‘截访’大量存在,一些人不得已才选择了网络曝光。”

陈思思委员认为,网络反腐能带来一时之快,却不是防治腐败的根本武器;网络给反腐带来了有益补充,反腐却不能止于网络。

“网络反腐本质上并不是法治的,它还带有一种‘人治’甚至是‘运动式’的思维。”周叶中说,“希望网络一爆料,网友一参与,领导一重视,事件就能得到处理。这不是长久之计,甚至可以说是网络反腐一个致命缺陷。”

长效反腐,根本上还是要靠制度。周叶中认为,要推进政府信息透明、官员财产公开等制度,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尤其重要的是应尽快推进顶层设计,加强反腐败的国家立法,统领反腐败各个方面的法律制度,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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