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明:坚定决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3-03-08 10:46 来源: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
分享到:
|
二是部分行政审批改革“移花接木”。一些审批职能名义上从政府部门转移到下属学会或协会等单位,但实际仍由部门掌控,不仅未减少审批,反而增加了环节和一些强制性、随意性的事业收费服务,老百姓戏称“多了一堆婆婆”。 三是出现新的审批形式。近年来,围绕相关领域的改革探索,各部门积极推进一系列试点示范工程,其中一些有发展成为新的审批形式趋势,导致一些地方或单位为了争取资金、项目等一揽子的优惠政策而“跑部钱进”、“跑厅钱进”。 四是一些被废止的审批项目通过“打包”,进入其他审批项目。 五是部分核准制、备案制有向审批制倒退的趋势。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坚定改革信念,转变执政理念,下决心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当务之急和重要抓手,破除既得利益集体阻碍,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能用市场机制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问题,都不允许行政干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抓紧制定下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二是规范各级政府部门权责。研究和制定深化政府架构改革的方案,进一步科学梳理、明确界定各级政府间和政府部门间的职权责,并通过立法方式固定。 三是以行政审批的实际数量减少代替行政审批的项目减少,并以此作为评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的重要指标。 四是对于部门打着审批改革、让渡职能口号,保留审批权而将具体工作下放到下属单位的现象,以及废止的审批通过各种形式“死灰复燃”的问题,应开展清查,严肃惩治,从严问责。 五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全程信息公开,保证决策透明,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公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自我限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啃“骨头”、破除既得利益的阻碍就决不能心慈手软,决不能止步在改革深水区前反复“摸石头”,更不能半途而废,前功尽弃,因为我们肩负着的,是人民的期望,是历史的重任。 |
相关阅读:
- [ 03-07]厦门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 113个事项可一次办结
- [ 03-0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五年中分两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98项
- [ 03-03]浙江省长谈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打造办事最快政府
- [ 03-01]行政体制改革的“表”与“里”
- [ 01-18]男子办理行政审批时被工作人员用水瓶砸伤
- [ 01-11]福州取消101项下放117项行政审批事项
- [ 12-28]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广东就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先试
- [ 12-25]中国抓政府职能转变关键 简化放权地方先行先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