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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双轨制咋解决 专家称双轨制不是万恶之源

2013-03-08 10:09  赵小菊 来源: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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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轨制”不是万恶之源

“养老金‘双轨制’确实需要改革,但‘双轨制’并不是万恶之源。”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吕志勇表示。

所谓养老金“双轨制”,最核心的不同在于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比例缴费的统筹制度,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不需缴费、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且最终退休后的养老金收入差距颇大。

“很多人认为,目前企业单位退休职工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退休待遇差别几倍,甚至几十倍,其根源在于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因此,要废除‘双轨制’。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吕志勇说。

吕志勇认为,看待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待遇不仅要看退休后,还要看退休前,应该有一个综合评价。“在一些企业,特别是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以及一些垄断企业,他们的职工在职时待遇很高,可以超过一般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他们退休后除了有在职时形成的较大积累,有社会养老保险金,还有企业年金。这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所无法享受的。”

当然,企业效益不同,企业职工在职时的收入差距也颇大,但是,总体而言,吕志勇认为,“解决养老金‘双轨制’的目的并非像很大一部分人所想象的那样是为了解决分配不公问题,而是为了解决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问题。”

统一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事实上,解决‘双轨制’问题是要把全体国民都纳入到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来,而不是统一国民的退休待遇。”吕志勇说。

实际上,为了实现养老金“双轨制”难题破冰,早在2008年初,国务院就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但时至今日,仍没有一个省市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说,要废除养老金“双轨制”就要钱,没有钱就处理不了这个问题,只能慢慢来。吕志勇也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难点是国家财力不足。

当下,有很多人呼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应像企业职工一样进行缴费。“但如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按个人承担8%,单位承担20%的现行政策缴费,单位承担的20%必然是由国家财政负担。按目前大约3000多万的人员规模、人均年薪3.5万元计算,国家财政每年要增加支出2100亿元以上,还并不包括转制成本,对目前财政收支的冲击会很大。”吕志勇说。

据介绍,在美国,其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不仅有雇主养老保险计划,还有联邦政府公务员的养老保险计划、州政府公务员的养老保险计划、军人养老保险计划、教师养老保险计划等等。他们之间差别很大,且一个人可以享有多个养老保险计划。

“所以,我认为,在我国实行统一的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改革的方向,但应视条件稳步推进。”吕志勇说。  □ 本报记者 赵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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