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10年调控:从扬汤止沸到釜底抽薪
2013-03-05 09:12 孙维晨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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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008年:“扬汤止沸” 近10年间,中央对于房地产的调控几乎从未间断过。不同的是,面对迥异的宏观经济背景,调控政策也分鼓励和抑制两种。 200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的提法,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由此发端,作为资本密集型产业的房地产业开始奔腾。但随着市场供需两旺,房地产业的发展却逐渐滑向失控的边缘。 2004年8月,国土资源部等部委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即“8·31”大限)。中央政府开始从土地供给角度来抑制房地产过热。 进入2005年,中国的房地产价格依旧攀升。3月,央行宣布取消房贷优惠政策;部分地区的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调控触角开始触及消费层面。同月“国八条”出台,内容涉及政府负责机制、引导合理住房需求、监测楼市运行等。 两个月后,“2005年新国八条”出台,要求把房地产市场投资过快、房价涨幅过快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而相关配合政策也在当年9月和10月下发。银监会收紧房地产信托业务;国家税务总局也以文件形式要求个人买卖二手房必须纳税。 2006年,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房价开始出现更加猛烈的飙升。为了抑制来势凶猛的投资需求,4月26日央行将5年期以上的银行房贷基准利率由6.12%上调到6.39%。一个月后,“国六条”出台。这被视为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序幕拉开。7月,建设部下发171号“外资限购令”。 2007年,国家继续以金融手段为主调控房地产市场,其中加息就达到了5次。 回顾这5年的调控手段,上述匿名的房地产协会人士认为,当时房价上涨的速度虽然迅速但是并不“野蛮”,“因此很多手段都是扬汤止沸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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