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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器官捐献试点3年仅捐659例 30万患者等移植

2013-02-26 07:43  王君平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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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72.4%的受访者愿死后捐献器官,但我国每百万人捐献率仅0.03

□目前我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真正能够完成移植的只有约1万人

□全国人体器官捐献信息系统今年年底前正式上线,覆盖全国所有省市

2月25日,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同召开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视频会议,回顾总结人体器官捐献试点3年来的工作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推开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谱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正在由19个试点省区市向全国全面推开。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已初具雏形

2010年1月,中国红十字会受卫生部委托,负责建立我国器官捐献体系工作。同年3月,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截至目前,共有19个省区市加入试点工作。

截至今年2月22日,试点工作共实现捐献659例(其中捐献例数前三的省份分别是广东、浙江和湖南,分别实现捐献174例、79例和59例),捐献大器官1804个。

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说,建立一个符合社会伦理和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的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是中国器官移植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经过试点工作实践,目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初具雏形。

今年底公众将可在线报名成为捐献志愿者

高新谱介绍,全国人体器官捐献信息系统将在今年年底前正式上线,覆盖全国所有省市。公众将可以通过在线方式报名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

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可只有约1万人能够完成移植。主要原因是器官捐献率极低,每百万人捐献率只有0.03。

其实,我国潜在捐献者群体庞大,而器官捐献的“绿色通道”仍需进一步打通。红会调查显示,72.4%的受访者愿死后捐献器官,仅6.8%明确表示不愿意。但目前,大多数试点省区市都没有建立独立的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国家层面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今年1月才正式运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也只是设立了移植的“准入门槛”。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华建敏强调,要进一步推动法律修订,为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建立部际协调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

计划每百万人至少设一名专业捐献协调员

记者了解到,红会将设立联系各大医院的捐献协调员,并对医院内的临终病人或死者家属进行器官捐献“游说”,扩大捐献源,改变器官移植依赖“死囚”的现状。

目前19个省区市的捐献试点中,捐献协调员共200多名。全国推广后,初步构想每百万人口至少安排一名具有相应的医疗等专业背景的协调员。不同于志愿者,协调员是专职工作人员。

高新谱表示,发展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形成公民捐献系统,再经过公平的分配系统,通过“双盲”的形式捐献给受捐者。对于捐献器官的分配将按地域优先的原则进行。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强调,要不断完善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体系,尽快建立健全人体器官捐献培训体系。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赵白鸽表示,将推动相关法律修订、规范协调员队伍建设、规范设立器官捐献基金、建立健全综合监督体系。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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