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救助办法将出台 贫困捐献者亲属将获助
2013-02-06 09:01 陈荞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分享到:
|
昨天(5日),中国红十字会召开会议介绍,今年2月,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将从现有的19省市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份。同时,针对贫困器官捐献者的激励救助办法也将在年内出台,届时,捐献者的丧务费、最后一次诊疗费等将由政府部门承担,其家庭中的直系亲属还可获得资金救助。 ■发布 激励救助办法年内出台 去年7月,经中编办批准,隶属于中国红十字会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正式成立。 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该中心将承担起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分配见证、救助激励、缅怀纪念以及信息系统的平台建设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谱介绍,截止到1月31日,试点省市一共有627个病人进行了器官捐献。 高新谱介绍,今年2月,器官捐献将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份。同时,针对器官捐献者的激励救助办法、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培训办法等也将在年内出台。而此前,针对器官捐献者,政策并未规定给予任何帮扶或救助。 高新谱同时表示,目前器官捐献信息系统已进入研发阶段。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及世卫组织的原则,因器官捐献是稀缺资源,所以首先优先本国公民,只有中国公民的身份,才可进入器官分配系统等待获得器官捐献,外国公民即使在中国常住,也将不可获得器官。 ■解读对象 直系亲属可获救助 高新谱说,器官捐献的病人或家属,在贫困的基础上,才可向中心或地方提出申请。救助包括捐献者本人在医院最后一次诊疗的费用,在器官获取及保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丧务费,“这些都是可以用于逝者的救助,在国际上也是通用的”。 同时,对于器官捐献贫困家庭的人员,也将给予救助。“但不是说器官捐献者所有的家属都可以获得捐助,只有直系的家人才可以。”高新谱说,所谓直系的家属,包括三类人:捐献者需要赡养或法定赡养的人如父母、岳父母,没有劳动能力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
相关阅读:
- [ 02-06]红十字会社监委建议重查郭美美事件未获回应
- [ 01-24]人体器官再生技术获突破 手臂上“长出”鼻子
- [ 01-22]赛场上那些惊心动魄的“惨案” 多器官衰竭生命垂危
- [ 01-15]4岁男童坠楼身亡 父母含泪无偿捐献器官(图)
- [ 01-10]福建已有1441人登记遗体捐献 已实现器官捐献6人
- [ 01-02]35岁男子因病去世 捐出器官拯救三人(图)
- [ 12-27]卫生部副部长:器官移植还靠死囚是死路一条
- [ 12-26]中国首部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地方法规出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