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器官捐献试点3年仅捐659例 30万患者等移植
2013-02-26 07:43 王君平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分享到:
|
今年底公众将可在线报名成为捐献志愿者 高新谱介绍,全国人体器官捐献信息系统将在今年年底前正式上线,覆盖全国所有省市。公众将可以通过在线方式报名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 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可只有约1万人能够完成移植。主要原因是器官捐献率极低,每百万人捐献率只有0.03。 其实,我国潜在捐献者群体庞大,而器官捐献的“绿色通道”仍需进一步打通。红会调查显示,72.4%的受访者愿死后捐献器官,仅6.8%明确表示不愿意。但目前,大多数试点省区市都没有建立独立的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国家层面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今年1月才正式运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也只是设立了移植的“准入门槛”。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华建敏强调,要进一步推动法律修订,为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建立部际协调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 计划每百万人至少设一名专业捐献协调员 记者了解到,红会将设立联系各大医院的捐献协调员,并对医院内的临终病人或死者家属进行器官捐献“游说”,扩大捐献源,改变器官移植依赖“死囚”的现状。 目前19个省区市的捐献试点中,捐献协调员共200多名。全国推广后,初步构想每百万人口至少安排一名具有相应的医疗等专业背景的协调员。不同于志愿者,协调员是专职工作人员。 高新谱表示,发展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形成公民捐献系统,再经过公平的分配系统,通过“双盲”的形式捐献给受捐者。对于捐献器官的分配将按地域优先的原则进行。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强调,要不断完善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体系,尽快建立健全人体器官捐献培训体系。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赵白鸽表示,将推动相关法律修订、规范协调员队伍建设、规范设立器官捐献基金、建立健全综合监督体系。 (人民日报) |
相关阅读:
- [ 02-26]人体器官捐献年内将全国推开 各地可统筹分配
- [ 02-26]卫生部:我国器官供应奇缺 百万人捐献率仅0.03
- [ 02-25]器官捐献信息有望实现年内全国联网共享
- [ 02-22]浙江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9名被告6人卖掉自己的肾
- [ 02-21]器官捐献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份 分配仅需26分钟
- [ 02-09]3岁女童车祸去世后捐献器官 已惠及3名病患
- [ 02-07]如何完善器官捐献制度
- [ 02-06]器官捐献救助办法将出台 贫困捐献者亲属将获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