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最高检: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

2013-02-21 20:49  陈菲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分享到:

原标题:最高检: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

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1日强调,要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和推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强化各执法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

全国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1日召开。在这次会议上,除强调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曹建明还强调要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守住做人、处事、办案、用权、交友的底线,纯洁生活圈、交友圈,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依法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